第一条、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规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手机APP网上交易(以下简称“直销”)优惠购购买基金业务(以下简称“优惠购”业务),特订立《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优惠购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在本公司直销“优惠购”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投资者、本公司皆应遵守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的规章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规则中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相关事宜应参照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第四条、除非另有说明,在本规则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进行基金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适用的基金:支持通过博时现金宝货币A基金(基金代码:000730)进行转换或赎回转认/申购的基金,具体以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3、“优惠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手机APP等交易方式在直销认/申购、定投指定的目标基金时,在投资者指定银行卡作为付款方式并提交后,系统自动将银行卡资金先申购博时现金宝货币A基金(基金代码:000730),同时再通过博时现金宝货币A基金快速转购方式买入目标基金。业务范围包括:优惠购(定期)申购及转换交易、优惠购申购及赎回转认购交易、优惠购(定期)申购及赎回转申购交易。
第五条、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提交本业务功能的交易申请,以本公司受理情况为准。根据投资者T日发起的“赎回转认/申购”业务交易申请,在赎回基金的赎回申请发起日或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自动为投资者发起目标基金的“认/申购”申请。投资者在目标基金公开发售后并在有效的认购业务受理期,方可申请办理“赎回转认购”业务。
基金交易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系统确实接收到交易申请,申请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机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人认、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需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认、申购款项,认、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认、申购生效。
第六条、 “优惠购”业务中发起赎回的基金,为本公司博时钱包对接的处于日常开放期的货币基金,发起认购的基金为处于募集期的基金,发起申购的基金为本公司管理的处于日常开放期的基金。
第七条 本公司根据投资者T日发起的“优惠购”业务交易申请,于T日同时发起货币基金的赎回申请,并且发起认/申购申请。本业务中所涉及到的认购、申购、定投、转换和赎回的基金净值以实际交易发生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
第八条
若投资者在T日15:00前(含)成功撤销“优惠购”业务交易申请,则“认/申购基金”的认/申购交易申请一并撤销;投资者在T日15:00后不可撤销“优惠购”业务交易申请。除非相关基金另有规定,提交撤销申请时,交易中对应的多笔交易将一并撤销。
第九条、投资者通过“优惠购”业务参与认购的基金,遇到认购期提前结束情况,非LOF基金则将视同赎回操作和认购操作失败处理,LOF基金则将认购操作失败处理,赎回操作处理成功,款项于认购申请确认失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向投资者博时钱包账户。如遇认购基金比例配售的情况,则“转认购基金”申请金额中未参与配售部分将按照本公司配售资金退款规则处理。
第十条、投资者通过“优惠购”业务参与申购的基金,遇到该基金暂停申购情况,非LOF基金则将视同赎回操作和申购操作失败处理,LOF基金则将申购操作失败处理,赎回操作处理成功,款项于申购申请确认失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向用户博时钱包账户。遇到该基金限额申购情况,则超出限额部分将视同申购失败处理,款项于申购申请确认失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向用户博时钱包账户。
第十一条、投资者通过“优惠购”业务参与定期申购及转换交易、定期申购及赎回转申购交易,在根据定期投资计划发起交易申请的当日,如遇到博时现金宝A基金(基金代码:000730)暂停申购情况,则当期直接通过银行卡扣款定投目标基金。
第十二条、本公司直销系统使用博时钱包购买基金业务当日,如遇到基金账户状态不正常,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认/申购申请确认失败,系统将视同赎回操作和认/申购操作失败处理。
第十三条 投资者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交易申请受理结果等信息。投资者可于T+2个工作日及之后及时查询交易申请确认结果。
第十四条、如无另行公告, 本业务功能的计费方式等同于实际申请日博时现金宝A基金转换或赎回转认/申购至目标基金的网上交易的转换费率或赎回转认/申购的计费方式。
第十五条、投资者使用的计算机可能因存在性能缺陷、质量问题、计算机病毒、硬件故障及其他原因,而对投资者造成的交易时间或交易数据造成影响,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因前述原因而可能导致的交易风险及损失。
第十六条、由于投资者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或互联网知识的缺乏或对有关信息的错误理解,可能对投资者的交易时间或交易数据造成影响,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因前述原因而可能导致的交易风险及损失。
第十七条、任何通过密码验证后提交的申请都将视为投资者自身行为或投资者的合法授权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该投资者承担。
第十八条、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本公司无法保证网上信息传输绝对安全、毫无错误或指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或不存在因电子病毒所导致的故障等等。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因网上交易可能导致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第十九条、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汇款交易业务无法进行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地震、水灾、罢工、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及技术风险等。
第二十条、对于赎回转认/申购交易,若“赎回转认/申购”对应的赎回申请失败,则后续“转认/申购”申请不会被发起;若“赎回转认/申购”对应的认/申购申请失败,则“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在认/申购申请确认失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投资者博时钱包中。鉴于新发基金认购结束日的不确定性,在本业务对应的认购申请发起之日,若认购基金已经结束认购,则认购申请将不被发起,“赎回转认购”的赎回资金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博时钱包账户中;若认购的基金募集失败,则“赎回转认购”的赎回资金将划往投资者博时钱包账户中。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有权保留投资者交易的电子数据以作为投资者交易的证明。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为业务规则之补充,与业务规则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更对本规则做出不时的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